规格
全部可量化的要求,每个国家页顺序一致。方括号数字对应页尾的官方来源。
| 冲印照片 | ||
|---|---|---|
| 照片尺寸 | 35 mm(宽)× 45 mm(高) | [1] |
| 头高(下巴至头顶) | 32 mm 至 36 mm | [1] |
| 眼睛位置 | 官方未作规定 | |
| 背景 | 素净的浅色(浅蓝色或浅灰色);禁止白色 | [1] |
| 打印分辨率 | 官方未作规定 | |
| 相纸 | 官方未作规定 | |
| 所需张数 | 官方未作规定 | |
| 电子上传 | ||
| 像素尺寸 | 官方未作规定 | |
| 文件格式 | 官方未作规定 | |
| 文件大小 | 官方未作规定 | |
| 色彩 | 强烈建议彩色照片 | [1] |
| 有效期 | ||
| 拍摄时限 | 近期拍摄,且于申请提交之日和证件领取之日均为本人真实样貌 | [1] |
| 额外规定 | ||
| 头高测量定义 | 从下巴底部量至颅骨顶部,不包括头发 | [1] |
| 头部朝向 | 面部朝向相机;头部保持端正 | [1] |
| 视线 | 必须直视相机 | [1] |
| 照片质量 | 清晰,无折痕或污渍 | [1] |
| 曝光与对比度 | 既不过曝也不欠曝;对比度适当 | [1] |
| 面部可见性 | 面部不得遮挡 | [1] |
| 专业摄影师或经批准的拍照亭 | 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或在使用内政部(Ministry of the Interior)批准系统的拍照亭拍摄 | [1] |
| 照片标准 | 符合 ISO/IEC 19794-5:2005 | [1] |
规则
哪些允许、哪些会被拒。每个页面都是同样十行;“有条件”指仅在所述条件下允许。
| 表情 | 必须 | 表情中性,闭口 [1] |
| 眼睛 | 必须 | 双眼完全可见且睁开 [1] |
| 眼镜 | 有条件 | 禁止粗重镜架;镜架不得遮盖眼睛;禁止有色或彩色镜片;镜片不得有反光 [1] |
| 头部遮盖 | 不允许 | 头部无遮盖;禁止头部遮盖物 [1] |
| 头发 | 未规定 | — |
| 耳朵 | 未规定 | — |
| 衣着 | 未规定 | — |
| 修图 / 滤镜 | 未规定 | — |
| 阴影与杂物 | 不允许 | 面部或背景不得有阴影 [1] |
| 婴幼儿 | 未规定 | — |
注意事项与常见错误
同一标准,多种证件
欧洲与外交事务部(Ministry for Europe and Foreign Affairs)的说明手册以单一标准写成,涵盖法国国民身份证、护照、驾照和居留许可 [1]。签证不在所列证件类型之列 [1]。
背景规定为何让申请人栽跟头
习惯纯白背景的申请人在这里会中招:说明手册将浅蓝色或浅灰色列为可接受的背景颜色,并明确禁止白色 [1]。纯白影楼背景不符合这一特定标准 [1]。
“近期且为真实样貌”在核查什么
该标准要求照片为近期拍摄,并须在申请提交之日和证件领取之日都保持为申请人的真实样貌 [1]。这意味着核查的是申请人在申请当天和领取当天看起来仍然相同,而不仅仅是在提交时 [1]。
眼镜:真正导致被拒的情形
眼镜并非被禁止,但有四个具体条件:粗重镜架、遮盖部分眼睛的镜架、有色或彩色镜片,以及镜片反光 [1]。日常处方眼镜只有在全部符合这四个条件时才能通过 [1]。
面部尺寸如何定义
说明手册从下巴底部量至颅骨顶部,并明确说明测量时不含头发 [1]。这个定义——量至头顶,而非发型顶部——是头高数值的基础 [1]。
谁可以拍摄照片
说明手册要求照片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或在使用内政部(Ministry of the Interior)批准系统的拍照亭拍摄 [1],而不是对拍摄方式不加限定。
使用相同照片尺寸的国家
35 × 45 mm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埃及 德国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荷兰 新西兰 巴基斯坦 葡萄牙 申根区 新加坡 韩国 台湾 泰国 英国
常见问题
为什么法国签证照片页面引用国家身份证件标准,而不是签证专用标准?
该部的说明手册列明其涵盖的证件类型为国民身份证、护照、驾照和居留许可;签证不在其中 [1]。
如果白色通常被视为证件照的“安全”选择,为什么纯白背景会被拒绝?
该标准明确将浅蓝色或浅灰色列为可接受的背景颜色,并明确禁止白色;因此,在其他地方能通过的背景,在这里会被拒绝 [1]。
我每天都戴眼镜——为什么我日常戴的镜架会导致照片被拒?
该标准并未完全禁止眼镜,但确实禁止粗重镜架、遮盖部分眼睛的镜架、有色或彩色镜片,以及镜片上的反光——日常镜架只有在触发其中某一项具体条件时才会不合格 [1]。
为什么该标准测量头高时量到头顶而不是发顶?
说明手册将头高测量定义为量至颅骨顶部,不含头发,因此发型高度不计入头高数值 [1]。
来源
以上每个数值都取自下列官方文件。如果来源与本页不一致,以来源为准——欢迎告诉我们。 报告错误.
- [1] Ministry for Europe and Foreign Affairs — national identity/travel document photo standard leaflet (norme photo d'identité, ISO/IEC 19794-5)
https://sr.diplomatie.gouv.fr/files/sr/files/depliant_norme_photo-indentite-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