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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 签证

葡萄牙签证照片要求

葡萄牙外交部(MNE)并未在其全国签证门户上公布任何照片尺寸数值;葡萄牙政府官方来源中唯一给出的尺寸,来自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自己的申根旅游签证材料清单 [1],而这份清单所写的照片张数,与全国门户自己的申根材料清单对同一签证的说法并不一致 [1][2]。

PT 签发机关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MNE) 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过葡萄牙外交部(MNE)及其驻外使领馆申请申根(短期)签证与国家(长期)签证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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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目录

规格

全部可量化的要求,每个国家页顺序一致。方括号数字对应页尾的官方来源。

冲印照片
照片尺寸 3.5 × 4.5 cm(35 × 45 mm)(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头高(下巴至头顶) 官方未作规定
眼睛位置 官方未作规定
背景 官方未作规定
打印分辨率 高分辨率(boa resolução)(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相纸 官方未作规定
所需张数 官方未作规定
电子上传
像素尺寸 官方未作规定
文件格式 .jpg(电子签证 e-Visa 在线申请) [5]
文件大小 最大 30 KB(电子签证 e-Visa 在线申请) [5]
色彩 彩色(a cores)(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有效期
拍摄时限 官方未作规定
额外规定
照片张数——申根(短期)签证 一张照片(Uma fotografia tipo passe) [2]
照片张数——申根(短期)签证(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申根旅游签证材料清单) 两张相同照片(Duas fotografias iguais)——与全国门户对同一签证所写的一张不同 [1]
照片张数——国家(长期)签证 两张相同照片(Duas fotografias iguais) [3]
拍摄时间——国家(长期)签证 最新(atualizadas)——门户未给出具体时限 [3]
生物识别照片——首次申根签证申请(与随申请表提交的照片是两回事) 在领事馆现场自有设备上拍摄,同时采集指纹;若 59 个月内已采集过生物识别数据,可免二次采集;12 岁以下儿童豁免此项采集 [4]
35 mm 45 mm
黑线为照片尺寸 3.5 × 4.5 cm(35 × 45 mm)(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规则

哪些允许、哪些会被拒。每个页面都是同样十行;“有条件”指仅在所述条件下允许。

表情 未规定
眼睛 未规定
眼镜 未规定
头部遮盖 不允许 帽子、鸭舌帽、毛线帽等如妨碍辨识面部,则该照片不予受理(chapéus, bonés, gorros)(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头发 不允许 头发妨碍辨识面部的照片不予受理(cabelos)(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耳朵 未规定
衣着 未规定
修图 / 滤镜 不允许 不允许数码修图或修改(sem alterações digitais)(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 [1]
阴影与杂物 未规定
婴幼儿 未规定
素色背景、光线均匀、头部端正
背景有阴影
眼镜遮挡眼部
帽子或非宗教头部遮盖
头部倾斜或侧转
头部在画面中过小

注意事项与常见错误

全国层面没有公布照片尺寸

葡萄牙全国签证门户分别发布了申根(短期)签证与国家(长期)签证各自的材料清单页面,两者都未写明任何照片尺寸数值 [2][3]。外交部自己的申根统一申请表同样没有填补这个空白——它的照片方框只印了一个占位标签,旁边并没有印上任何尺寸 [6]。葡萄牙政府官方来源中唯一给出尺寸数值的,是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自己为申根旅游签证发布的材料清单 [1]。

照片张数在同一签证类别内部也不一致

全国门户的申根材料清单与国家签证材料清单彼此张数不同,这并不意外,因为二者对应不同的签证类别 [2][3]。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大使馆自己的申根旅游签证材料清单,对同一种短期签证所写的张数,与全国门户自己的申根材料清单并不一致 [1][2]。

彩色与禁止修图的规定只见于一家使馆

照片须为彩色、且不得数码修图这两条规定,只出现在北京大使馆的材料清单上 [1]。本页引用的全国门户申根签证与国家签证材料清单页面,均未重复这两条规定。

北京材料清单点名的遮挡面部饰品

同一份北京材料清单写明,如果帽子、鸭舌帽、毛线帽、头发或耳环等饰品妨碍辨识申请人面部,该照片将不予受理 [1]。这一措辞出现在使馆自己的材料清单上,并未见于全国门户。

在线上传与提交纸质照片是两套独立规则

纸质签证申请要求随申请表提交一张护照式印刷照片 [2][3],而电子签证在线门户对通过该系统上传的照片文件,另有一套自己的规则 [5]。二者并不是对同一项要求的两种说法。

现场还会单独采集一张生物识别照片

除了随申请表提交的照片之外,首次申请申根签证的申请人还会在领事馆现场,用其自有设备被拍下一张照片,并同时采集指纹,作为生物识别数据采集的一部分 [4]。这次现场采集,是与申请人随纸质申请表提交的照片相互独立的另一个环节。

使用相同照片尺寸的国家

35 × 45 mm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埃及 法国 德国 爱尔兰 意大利 日本 荷兰 新西兰 巴基斯坦 申根区 新加坡 韩国 台湾 泰国 英国

常见问题

葡萄牙外交部是否发布了统一的全国照片尺寸标准?

没有。其全国签证门户在本页引用的两份材料清单页面上均未写明任何尺寸数值 [2][3],外交部自己的申根统一申请表也只印了一个占位照片方框,旁边没有任何尺寸文字 [6]。葡萄牙政府官方来源中唯一出现的尺寸数值,来自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自己的申根旅游签证材料清单 [1]。

每种签证要求的照片张数都一样吗?

不一样。全国门户自己的申根(短期)签证材料清单要求一张照片 [2],其国家(长期)签证材料清单要求两张相同照片 [3],而北京大使馆自己的申根旅游签证材料清单对同一短期签证所写的张数,与全国门户不同 [1][2]。

彩色和禁止修图的规定,全国门户上也有吗?

没有。这两条规定只出现在北京大使馆的材料清单上 [1];本页引用的全国门户申根签证与国家签证材料清单页面均未写明这两条规定。

可以戴帽子拍照,或者让头发遮住部分脸吗?

北京大使馆的材料清单写明,如果帽子、鸭舌帽、毛线帽、头发或耳环等饰品妨碍辨识申请人面部,照片将不予受理 [1]。全国门户自己的材料清单页面上没有类似措辞。

我在电子签证(e-Visa)门户上传的照片文件,和纸质申请随表格提交的照片是同一份吗?

不一定是同一份。电子签证门户对通过该系统在线提交的照片文件,有自己单独的上传规则 [5];而纸质申请要求的是随申请表提交的护照式印刷照片 [2][3]。

我在签证面谈时是否还会被拍一张照片?

是的,那是另外一回事。首次申请申根签证时,领事馆会在现场用自己的设备当场拍摄一张照片,并同时采集指纹;这次现场生物识别信息采集,与申请人随纸质申请表提交的照片是两个独立的环节 [4]。

来源

以上每个数值都取自下列官方文件。如果来源与本页不一致,以来源为准——欢迎告诉我们。 报告错误.

  1. [1] Lista dos documentos a apresentar pelos requerentes de um visto de curta duração (Schengen - Turismo) na China — Secção Consular da Embaixada de Portugal em Pequim
    https://pequim.embaixadaportugal.mne.gov.pt/images/Documentos/Informa%C3%A7%C3%A3o_vistos/2._Visto_Schengen-Turismo_PT-CN-EN.pdf
  2. [2] Schengen para efeitos de curta duração — Documentação instrutória, Vistos Schengen —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https://vistos.mne.gov.pt/pt/vistos-schengen/documentacao-instrutoria/schengen-para-efeitos-de-curta-duracao
  3. [3] Residência — Documentação instrutória, Vistos Nacionais —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https://vistos.mne.gov.pt/pt/vistos-nacionais/documentacao-instrutoria/residencia
  4. [4] Biometria — Informação Geral, Vistos Schengen —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https://vistos.mne.gov.pt/pt/vistos-schengen/informacao-geral/biometria
  5. [5] VistosOnline —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e-Visa online application portal, document upload rules)
    https://pedidodevistos.mne.gov.pt/VistosOnline/
  6. [6] Formulário de Pedido de Visto Harmonizado (Schengen) —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https://vistos.mne.gov.pt/images/formulario_de_pedido_harmonizado_pt.pdf